发表日期:2026-05-19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我局于2026年2月10日通过大冶政府网向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意见收集、整理与汇总工作。截至征求意见期限届满,未收到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提出的任何修改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