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冶市家家买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7F5YGF80)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大冶市家家买超市销售的山药进行抽样检验,抽样编号:XBJ26420281484331038。经检验,该批次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实测值为1.07mg/kg,标准限量为≤0.3mg/kg,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2月27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及库房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该批次山药购进数量15斤,货值金额91.6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库存。我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发布召回公告,因产品已全部售罄,无实际召回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家家买超市销售农药残留超标山药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经核查,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非主观故意导致,可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采购时已查验产品合格凭证,案件调查期间主动落实整改、开展产品召回,全程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及食源性疾病危害后果,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全部免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2026年5月26日,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并作出教育整改要求如下:
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筑牢合规经营意识;
2.强化食用农产品购进、销售、日常巡检等全流程经营管理。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企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相关条款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控意识不足。
企业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规范食用农产品采购核验流程,严把进货质量关口;2、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培训学习,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