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冶市佳美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331745023A)生产的手工麻花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问题,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受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大冶市佳美食品厂生产的手工麻花(生产日期:2025-10-2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6340826343130060ZX”,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5009.227-2023(第一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6年2月9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大冶市佳美食品厂生产、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手工麻花”26件(每件14袋),货值2002元,违法所得2002元,合法必要支出968元,销售26件,无库存,大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因产品销售较久,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大冶市佳美食品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4月29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034元;
2、处5000元罚款;
罚没合计6034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过程中锅炉管道破裂,煤炭燃烧气体污染制作麻花所用的食用油,导致过氧化值超标。
企业整改情况:1、购置新电力炸锅更换;2、定期使用过氧化值测试试纸检测油质,及时检查设备状况。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