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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冶市城关中心市场陈桂香广式香肠(短)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10-28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针对大冶市城关中心市场陈桂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81MA4APE5P4M)经营销售的广式香肠(短)被抽检不合格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冶市城关中心市场陈桂香经营销售的广式香肠(短)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5420200484239317”。经检验,广式香肠(短)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7月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广式香肠(短)的基数为3KG。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广式香肠(短)已售罄。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了召回工作。因广式香肠(短)为快消品,当事人经营销售数量少,所以没有广式香肠(短)被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销售农产品广式香肠(短)经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2025年10月27日,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你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社会主体责任,做到依法诚信经营;2.你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照食品安全内容准则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3.经批评教育后,你单位如再出现相关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

对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理解不够透彻;

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人员管理;

2、完善制度,优化流程;

3、加强培训与学习。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