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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冶市徐阿伯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3-12-26    文章来源: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大冶市徐阿伯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冶市徐阿伯食品有限公司(统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MA49G43BXD,以下简称当事人)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3年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监督计划,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托于20238月4日对当事人销售的生姜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XBJ23420281484235582)。经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NO:A2230391168102004C,当事人2023年8月8日销售生姜(进购日期2023-8-4),检出其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我局2023816将该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至当事人办公室,并告知其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此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申请经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抽样批次产品确实是大冶市徐阿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制作流程显示该公司只是将各种香辛料按照一定的比例破碎后再分装销售,并未人为添加二氧化硫。检查当事人的生产销售记录台账,抽检的2023年7月18日批次产品共生产了100包(240g/包)2023年7月20日销售给大冶市胜奇卤味坊75包,价格24元/包,收到检测不合格报告后,公司发布了召回公告,从大冶市胜奇卤味坊召回了65包,并退还现金1560元。2023年8月30日黄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在大冶市徐阿伯食品有限公司以每包24元的价格购买了6包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进行检测,其中3包送检,3包备检(带走)。公司还剩下2023年7月18日生产的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19包,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召回的65包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及剩下未卖出的19包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共计84包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共计违法货值金额2400元,违法所得384元。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经检测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采取召回措施,办理退货退款,并重新采购原材料自行选择检验,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第十四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建议给予减轻处罚。综上,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捌拾肆元整(384元)2、没收不合格的卤料包(香辛料调味料)84包; 3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原因是上级供货方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整改情况: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2.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并加大检频次。

特此公告。

                 大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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