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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5-09-28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化整治社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的违法行为,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社保领域中介机构欺诈骗保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查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现就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举报内容

(一)中介机构违规组织办理社保业务、牟取不法利益问题。包括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50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等违规参保情形;中介机构违规托管职工人事档案。

(二)用人单位违规组织、协助办理社保业务问题。包括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办理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三)个人以欺诈手段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问题。包括个人伪造档案资料、身份证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领取待遇;隐瞒服刑信息,违规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四)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等违规办理业务问题。包括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整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

三、举报电话

大冶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规划监管股      8729778

大冶市人社局信访办                      8729921

大冶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8730653

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               8718096

大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8763225  

四、来信地址

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人社局6楼615办公室

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三区三楼社保局3058办公室

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二区三楼就业局3051办公室

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居保局7楼706办公室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