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了《大冶市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公示》。经核实,因部分数据需进一步校核现决定废止该公示。原公示内容自本废止公示发布之日起即告失效。对因此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后续将根据新的核实后的结果按程序重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提交签名的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专此公示。
联系电话:0714-3818528
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