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冶市农资市场等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大冶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的通知》(冶市监联办〔2022〕7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大冶市农资市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8月份-10月
二、抽查计划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计划任务实施时段 |
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联合抽查 | 1.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 经营者,农药 登记试验单位 | 20% | 1次/年 | 3-10月 |
肥料登记管理联合抽查 | 2.肥料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30% | 1次/年 | 3-12月 |
农作物种子领域联合抽查 | 3.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10% | 1次/年 | 3-12月 |
兽药来讷河抽查 | 4.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 50% | 1次/年 | 3-12月 |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联合抽查 | 5.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 100% | 1次/年 | 3-12月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领域联合抽查 | 种畜禽质量质量监督检查 |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 | 100% | 1次/年 | 3-12月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三、联合抽查内容
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资市场、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领域的监督检查。包括:相关证照,台账制度,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规范,有无假劣、过期产品等。
(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经营主体的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及广告行为检查。
四、检查流程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本次检查任务,按相应比例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其它联合检查监管部门。
2.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检查组人员构成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抽2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3.开展现场检查。牵头部门执法人员以各自的执法证号为用户名,登陆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下载打印双随机实地核查表,并组织其他联合单位,完成抽查任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双随机实地核查表。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4.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大冶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
5.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对象,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联合检查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各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扶持资金发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将抽查检查及后续处理结果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开展联合惩戒,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 杏 15871216391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陈丽明 15971556901
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大冶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