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推进强制免疫工作由“政府免疫服务”向“养殖场自主免疫”转变,根据省农业发展中心、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0〕11号)及大冶市畜牧兽医工作安排,制定本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大冶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备案、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具体标准为:
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
肉羊:年出栏300只以上
家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
奶牛:存栏100头以上
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
注:散养户不纳入“先打后补”范围,继续由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织集中免疫。
二、补贴范围
纳入国家和湖北省强制免疫计划的动物疫病疫苗费用,具体包括:
1.口蹄疫(O型、A型)疫苗
2.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疫苗
3.小反刍兽疫疫苗
4.猪瘟疫苗
注:养殖场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正规疫苗,自行采购非正规疫苗或超出上述范围的疫苗费用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2026年大冶市强制免疫疫苗补贴标准如下:
猪2.8元/头、蛋禽0.3元/羽,肉禽0.15元/羽,牛2.5元/头,羊1.8元/头。
补贴计算方式:补贴金额 = 实际免疫数量 × 对应疫苗补贴标准
四、申请程序
1.养殖户登录进入APP点击【先打后补】模块,按照手机 APP 页面框的内容填写“资格申报”信息,包括饲养规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已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是否有专职兽医技术人员、是否具备与疫苗储存相适应储藏条件、是否具备完整的疫苗入库领用使用和免疫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具备完善的疫苗采购运输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饲养档案并按规定保存等内容,并签署《湖北省规模养殖场户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承诺书》,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人签字】,提交进行资格审核。
2.乡镇级管理员进入APP 点击【先打后补】模块,查看养殖场的填报信息,并核实确认真实有效后,对其提交的【资格申请】进行初级审核,县级管理员进行终审,完成审核。
3.资格审核通过后,养殖户可再次进入手机APP系统,填写先打后补的“无害化处理记录”“疫苗采购使用”等信息,并于2027年1月31日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4.乡镇审核: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查免疫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5.市级复核:大冶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补助金额。
6.公示:复核通过的补助名单在大冶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银行账户。
五、申请材料
申请“先打后补”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大冶市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资金兑现申请表》
2.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养殖场银行账户等信息
4.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14-3818528
七、注意事项
1.养殖场必须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3.畜禽抗体检测不合格的养殖场,必须进行补免,补免后再次检测合格方可申请补助。
4.本指南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