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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大冶市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5-11-05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41号)和大冶市《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冶农办文〔2025〕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实际,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遴选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现将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业专职运营团队、年度服务能力在10000亩以上,为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本项目支持环节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等服务组织,优先支持安装北斗机械化作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

二、服务范围

主要围绕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粮油作物生产,支持粮油生产在同一种植地块实施的机械化多环节服务主体及开展单环节服务主体。坚持需求为导向,支持机械耕整、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收获等粮油类作物生产的薄弱环节。

三、遴选资格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经乡镇主管部门推荐填好申报表无误后提交加盖公章):

1.大冶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对公账户复印件(确保账户可以正常使用,不被银行列为“久悬户”)。

4.法人征信报告(近期打印)。

5.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服务团队名单。

6.购置农业服务机械设备凭证。

7.办公场地、机械设备、作业现场照片(每项2张以上)。

8.机械服务面积北斗数据截图依据。

9.托管服务的规范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佐证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服务主体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相关要求:

1.申报大冶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如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达到服务标准要求的主体可酌情考虑)。群众信誉度好,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2.申报服务主体机械台套(1、飞防环节:无人机5台。2、机械旋耕:旋耕机4台。3、机械收获:收割机3台。4、多环节:耕种管收机械都具备)。

3.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参加遴选承担服务工作,报名上交资料时间截至11月12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大冶市农业农村局411室

联系人:吕昶

联系电话:1359757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