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农(畜牧)罚〔2024〕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大冶市保安镇XX养殖场 | 个体工商户 | 92420281XXXXXXXXXX | 冶农(畜牧)罚〔2024〕2号 | 未建立养殖档案 | 2024年7月10日,经出示执法证件后,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大冶市保安镇XX养殖场进行检查,通过湖北智慧兽医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当事人养殖档案从2023年4月起缺失免疫记录、消毒记录,从2023年10月起缺失生产死亡记录,诊疗记录为空白。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大冶市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冶农(畜牧)责改〔2024〕2号],要求当事人于2024年7月16日前建立养殖档案,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份。2024年7月17日,大冶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李辉、柯敬辉等再次对大冶市保安镇XX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湖北智慧兽医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当事人仍未在责令限期内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八十六条和《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第71项 | 罚款人民币3000元 | 0.3 | 2024-08-29 | 2025-08-29 | 大冶市 | 11420281MB187709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