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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5年省级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业项目资金的公告

发表日期:2026-07-16    文章来源: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我市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业建设项目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5年省级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业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5〕8号)文件批复,《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江汉平原高效优质农业项目)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57号)下达该项目资金1000万元。

水稻加工车间数字化建设项目已完工验收,经审计,该项目审定价为564.744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至95%,扣除已拨付171.717万元预付款,本次申请拨付金额为364.7898万元,余28.2372万元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产品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包修义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现根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公告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审计股。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举报联系电话:0714-3819599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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