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5〕42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了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清单的通知》(鄂农计发〔2025〕6号)及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贷款贴息资金测算明细表,现拟拨付剩余贷款贴息资金1069.71万元。
为保证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公正性,现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第三批)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拨付明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12317
受理单位:大冶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14-8762281
通讯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2楼1212室
附件: 附件1: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2: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4: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种畜禽场)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2: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3: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 附件4: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种畜禽场)贷款贴息资金拟拨付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