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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4-07-29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养老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坚持跨部门协同推进,坚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原则。到2024年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日--2024年10月31日,2次/年。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四、检查组工作职责和检查内容

  检查组由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的相关业务负责人组成。以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检查部门单位职责如下:

 (一)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养老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监督、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监督及其它一般检查事项。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房屋安全监管责任,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认定;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情况和在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堂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养老机构开展涉老反诈工作宣传及养老诈骗线索排查。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对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检查内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召集。市民政局为任务召集单位,负责抽取检查对象,负责本次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今年开展二次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二)抽查结果公示。完成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三)后勤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车辆保障。

 (四)后续监管工作衔接。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照法定职责及时立案查处或做好移交,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检查单位,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市民政局作为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发起部门,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大冶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工作安排,密切合作,确保联合抽查检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严格依法行政。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检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公示,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要求,主动向社会展示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成果,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养老机构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  件:1.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2.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般检查事项清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