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局党组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程,制定了《2024年大冶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清单。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重要活动时间等方式加强民政政策宣传,与志愿服务活动、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先后举办“民政政策进万家,为民爱民零距离”宣讲系列8次活动,引导群众知晓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三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局党组对“民情通”办理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群众反映的民意民生诉求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完善业务分拨、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回访调查等环节闭环办理工作流程。全年受理各类群众反映诉求61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按时签收率、答复率、主办件评价满意率均达10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2条、行政许可41条。
(二)坚守依法行政理念,推动法治建设发展。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教育,促进法治观念深化。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活动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坚持学深悟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学习,每人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同时,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升民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和增强民政执法队伍新生力量,新增市民政局执法证持证人数为3人。二是加强规范履职,把法治思维融入民政全领域。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对道路命名、养老服务等事项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执行到位。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公告30余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政策及项目信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文件2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30家社会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抽查审计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财务行为。三是依法执行行政决策,保障政策落实见效。大力推动民政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共制止违规殡葬事件4起,有序做好“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5次,依法注销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5家,全年办理信访25件,全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及安全生产事故。
(三)全面推进民政业务与法制紧密结合,推动法治民政建设。一是聚焦民生保障,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用功。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58户1107人,特困对象259人,实施临时救助3965人次,城乡低保标准达到810元/月、711元/月,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620元/月,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620元/月、1333元/月,全年救助各类对象28万余人次,支出1.7亿元;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开展以“爱大也、众帮扶”为主题的救助服务项目,共服务2万余人次。全面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散居孤儿供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标准调整为2592元/月,2024年全年发放孤儿生活费和春节慰问金77.15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957.62万元。全面落实“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我市69名对象享受助学金57.08万元。二是聚焦社会服务水平,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通过规范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下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操作指南》,加强备案管理,开展第三届“爱满铜都”路演公益创投大赛,筹集38万元培育资金,评选12个公益创投项目,开展公益慈善、基层治理、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活动。有序开展第三届湖北数字公益节大冶项目募捐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医路同行”慈善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医中配捐”+“医后追加”线上线下双救助模式,全年共募集各类慈善资金2041万元,支出慈善资金2763万元,惠及困难群体3万余人。三是聚焦基本社会事务,全面夯实民生发展根基。持续深化全面改革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年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2个,新建和改造社区幸福食堂12家,提档升级农村日间照料中心3个,居家适老化改造310户;全面落实老年人福利,全市1.9万余名老人享受高龄津贴1610余万元,560余名高龄、失能老年人享受津贴70余万元。持续推进婚俗改革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开展户外集体颁证2次,室内集体颁证3次,发放幸福家庭手册、家风建设折页、婚事新办倡议书、婚俗改革宣传手册等共计2000余份,开展家风家教宣传讲座、婚俗改革宣传活动20余场。积极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持续推动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全年减免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对象4604名、减免金额500.25万元,减免“四类”特殊困难人群基本殡葬服务对象288名、减免金额40.49万元。推进刘仁八镇、茗山乡2个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覆盖60%乡镇中心村。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街面巡查518余次。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开展街面巡查518余次。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92人次。开展乡镇勘界“回头看”工作,核查率达到100%。做好“数公基”建设工作,制定我市《地名命名更名规范(试行)》,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域内数据质量专项复核完成388条,新命名道路38条,新设路名牌22块,维护修复路牌35块;圆满完成大冶西塞铁山第五轮界线联检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知识钻研不够透彻。民政业务广泛,涉及的法律较多,部分人员法治建设和相关政策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日常学习有时不够深入、细致。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主要以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教育为主,缺乏创新,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教育对群众没有较大的吸引力,难以实现扩大普法覆盖面的目标。
三是法治水平有待提升。我局虽然加强了法治培训,但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理论与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民政业务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意识,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民政各项工作法治化再上新台阶。
三要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民政专业法律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宣传社会救助、婚姻、养老、慈善、社会组织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