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民情通”统一处办平台
来电处理单
编号:DH2025073000143
来 电 人 姓 名 | 李某某 | 联系电话 | |
标 题 | 反映低保金少发问题 | ||
诉求内容 | 低保残疾补助金一起每个月发放1200元,7月28号前往邮政银行取钱少了170元,其母亲长期吃高血压药,询问低保金是否少发,特求助。 | ||
回 复 意 见
| 我局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5073000143,目前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该情况属于正常调整范围,街办和属地社区多次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详细与李某某及其母亲黎某某当面解释政策并说明情况原因。经调查,诉求人李某某,男,多重残疾一级,长期与母亲黎某某(某公司退休)共同居住生活。今年6月,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人保”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保障金按当月低保标准的95%发放”等规定要求,从今年7月份开始,李某某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965元调整至775元。另外,按照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要求,李某某也享受我市每人每月2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 接到工单后以后,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与该群众当面进行解释。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 ||
领 导 审 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