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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申请救助的问题

发表日期:2025-08-29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大冶市“民情通”统一处办平台

来电处理单

                                 编号:DH2025062500360

   

骆女士

联系电话

178*******9

反映居民申请救助问题

诉求内容

其前夫陈某某于2025年6月16日突发脑梗,现希望政府给予救助。

我局接到平台转交的工单编号为DH2025062500360,目前已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诉求人骆女士反映情况属实,经调查,陈某某,肢体贰级残疾,在大冶市某公司退休,月退休金2800余元,陈某某的独子因病于2019年去世(失独家庭)。孙女,陈某在北京读书,目前享受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鄂民政发〔2023〕3号)规定,陈某某的退休工资超过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不符合我市城市低保条件。二是因陈某某因病目前仍在大冶市某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仅缴纳了2000元住院费,未达到我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条件。待治疗结束后,视个人自费诊疗金额,按程序进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后申请临时救助,缓解家庭负担。


接到工单后以后,我局于6月27日与该群众进行联系,告知相关政策依据。此工单办理情况已由我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确保内容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