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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冶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5-02-14    文章来源:大冶市民政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8月24日,对大冶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11日向大冶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以及《中共大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聚焦特殊群体,关心关爱方面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市纪委监委“互联网+监督”平台提取全市60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疑似失能老人和80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高龄老人数据,反馈乡镇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免申请及时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补贴,并同时建立免审即享机制。二是残疾人“两补”保障,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核实实际情况,全部享受到位。建立政策告知制度和个人承诺制度,与残联建立互通机制,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各流程和环节,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场地设在原婚姻登记处办公楼,及时配齐了其中心主任。四是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通过开展“民政政策进万家,为民爱民零距离”首单宣讲示范活动,向市民发放民政惠民政策的台历,加大政策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五是市纪委给予市民政局养老股负责人和相关乡镇老龄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聚焦群众关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了服务对象相关社会保障申请工作,并于当月移交至福利机构安置,且享受了相关社会保障待遇。二是市救助管理站对救助对象实行男女分区居住,分男女护理员进行服务管理,并做好巡查巡检。三是已将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区与办公区用防盗门和防盗网分隔开,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绝对安全。

3.关于“带病运营”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级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分类整改,及时下达问题清单通知书,督促各养老机构立行立改。二是对陈贵、灵乡福利院消防问题,已通过第三方消防建设公司完成消防整改和检测验收。三是市民政局党组给予养老服务股负责人、原市社会福利中心书记谈话提醒处理。

4.关于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数据库,对全市养老机构60岁以上护理员开展全面筛选,对身体状况好且热爱养老事业的60岁以上护理员予以留任,对不适应的护理员予以辞退;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员补贴制度,并通过对护理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日间照料中心监督管理,对未纳入监督管理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时纳入到乡镇部门监督管理。

5.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记录,已安排专人负责在专门的记录本上签到,做好考勤记录资料收集。二是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律。三是对会议记录人进行业务指导,做到专人专本记录。

6.保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计划,严格按照市委保密局相关要求逐步落实。二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配齐保密柜、涉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加强涉秘文件管理。三是增强保密责任意识,定期开展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学习,完善保密文件存储,分类存放涉密文件,实行登记制度,专人保管。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纳入党组会研究内容。二是将清廉机关建设纳入民政系统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对局属单位进行了考核。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市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按照要求对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二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9.关于廉政档案未如实填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廉政档案填报要求及时更新了市管干部的廉政档案。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明纪律。三是市民政局党组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10.关于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听取了党组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严格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以廉政宣教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11.关于对机关纪委督导不力,机关纪委形同虚设,干部配备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机关纪委书记职责,对照机关纪委委员标准,选举补齐机关纪委委员。二是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组织机关纪委书记积极参与各类学习教育、检视整治等专项活动,并及时将重要精神在系统内传达。三是市民政局党组给予机关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处理。

12.关于调动干部干事积极性方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发在职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二是组织召开社会救助业务培训会,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湖北省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管理员和殡仪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13.关于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财务开支报销审批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完善接待事前审批单、接待清单、费用报销等程序。二是组织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市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会,加强局属单位财务人员报销程序审核能力,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1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市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会,加强局属单位财务人员报销程序审核能力,避免费用报销不规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

15.关于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市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会,加强局属单位财务人员报销程序审核能力,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结合年终考核,对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进行了检查,避免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市民政局党组给予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处理。

16.关于询价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市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会,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了强调与讲解,加强对报价方的身份审核力度,避免关联性企业串标、围标的事情发生。二是结合市级财政政府采购培训,积极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参加,提高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17.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开展了市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会,对局属单位财务进行专项培训,对政府采购政策及程序进行强调与讲解,规范民政系统政府采购金额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积极组织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市级财政政府采购培训,提高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性。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18.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具体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二是制定了“三型”党支部创建工作计划,分梯次、分阶段开展创建。三是对局属单位党支部进行了党建工作考核,并下达了反馈问题清单,各局属党支部报送了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报告。四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19.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每周一学”,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项制度。二是通过党组会前“第一议题”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范机构编制工作。三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20.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明确各支部支委分工情况,通过平时交叉检查和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对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举办了党务工作业务培训班和市民政系统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干部轮训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带头积极参加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督导,通过平时交叉检查和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对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明确各支部支委分工情况,依托主题教育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并要求开展查摆问题、学习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三是积极参加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联系。四是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提醒谈话,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22.关于退休党员日常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各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建工作督导,加强与退休党员沟通联系,督促定期开展党员活动。

23.关于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大冶市民政局中层干部选任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二是组织政工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了上级相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三是市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作出了书面检查;市民政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作出书面检查。

24.关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

登记等手续。二是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25.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免去了超配的领导干部职务。二是组织市民政局政工全体工作人员及各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学习了市民政局局属单位“三定”规定;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民政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定期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使民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通过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三)努力抓好班子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原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党组班子的集体领导力,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效率和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做到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冶市民政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8760583;联系地址大冶市经济总部中心二区7楼,邮政编码:435100,邮箱:dy_mzj@huangs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