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拟订民政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依法承担对全市性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市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和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和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及村以上单位名称和本辖区内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使用情况,拟定地方性地名规范文件,组织地名调查,审核地名资料。
(五)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残疾人权益保护和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工作。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组织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九)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市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4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3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4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冶市民政局办公室、大冶市民政局养老股、大冶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大冶市民政局地名区划股。
3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大冶市社会组织局、大冶市社会救助局、大冶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收支总预算10574.39万元(3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民政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7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74.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57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0.6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低保、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提高,因此预算数也相应增加。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39万元、占总支出的9.99%,项目支出9517万元、占总支出的90.01%。
大冶市民政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4.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0.6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105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22万元,增长3.24%,主要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9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7.4万元,增长7.9%,主要是本年城乡低保、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提高,因此预算数也相应增加。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846.28万元,较上年增加53.96万元,增长6.81%。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新增1名人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90.6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0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号召,本年经费进一步进行压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89万元,较上年减少20.64万元,下降15.1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1名离休干部去世因此预算相应进行减少。
(4)资本性支出4.54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加2.25%。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9517万元,较上年增加697.4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本年城乡低保、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提高,因此预算数也相应增加。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城乡低保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金的发放。
2、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3、临时救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4、城乡特困供养资金1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生活费。
5、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勘界和地名普查。
6、孤儿基本生活费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8、社会救助管理员工资12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35名社会救助管理员工资。
9、慈善总会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总会日常工作各项费用等。
10、境内社会组织执法管理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境内社会组织执法管理等
11、老龄专项业务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老龄工作宣传印刷等。
12、社会救济对象人员经费10.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济对象人员经费等。
13、社会救助及代管人员经费3.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及代管人员经费等。
14、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日常运行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会组织孵化基地日常运行。
15、残麻补助资金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麻人员生活费。
16、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注销登记审计审批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法人离任、换届等各项审计费用。
17、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养老平台运营经费。
18、全市高龄老人津贴补助23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市高龄老人津贴。
19、80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43.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80周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
20、未成年保护中心运营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三留守保险及未成年保护中心运营费用。
21、残疾人两补17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94.77万元,比上年减少0.55万元,下降0.57%,主要是因为有1名新增人员为超编人员,经费标准有所降低。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12.43万元、印刷费0.45万元、水电费2.79万、邮电费4.05万元、取暖费0.69万元、物业管理费1.21万元、差旅费9.22万元、维修(护)费0.4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42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工会经费11.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54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73%。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6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1.03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各类检查、专题调研、学习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有所减少。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6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采购计划。
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采购计划
二是服务类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采购计划
三是工程类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采购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6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有2个,项目预算4200万元。
1、城乡低保金项目。该项目预算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低保金的发放。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社会救助配套资金要主用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的必需条件,关系到我市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是我们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也是党中央最关注的民生问题,需要全社会来关心和爱护这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经费必须得到保证。本级财政应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配套专项救助经费。
成本指标:城市低保发放金额大于等于12000万元。
产出指标:城市低保救助人次数大于等于50000人次。
效益指标:保障标准定性城市低保815元每月,农村低保711元每月。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2、城乡特困供养资金。该项目预算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对象低保金的发放。
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是农村居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做好特困供养工作,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依法保障特困供养对象合法权益,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困供养工作,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成本指标:城乡特困发放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产出指标:城乡特困救助人次数大于等于10000人次。
效益指标: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1365元/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1630元/月。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8%。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6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