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市直中小学、有关民办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指引(鄂教基办﹝2025﹞1号)和2025年黄石市教育“减负提质”十项措施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管理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督导时间
2025年4月-10月
三、督导内容
重点督导入学编班、学校作业、日常考试、作息时间、体育活动、课程教学、课后服务、教辅材料、研学旅行、校门安全等10个方面。
四、督导步骤
(一)学校自查(2025年3月)
学校要对照督导的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自查,总结经验做法,按照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下步工作打算形成汇报材料于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股。
(二)市级督导(2025年4月﹣6月)
由市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市政府专职督学组成督导组,督促学校对照督导重点内容深入查找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督导工作做到学校全覆盖。督导工作提前一天通知相关学校,督导后形成督导通报。
(三)整改提升(2025年7月﹣9月)
各学校要认真查找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针对突出问题做好整改,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告。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班进行“回头看”。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中小学幼儿园违规办学问题,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破坏教育生态,损害教育形象。各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坚持依法办学,严格规范管理,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和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加快构建基础教育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各学校做到让每一名干部教师熟知“三个指引”,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家庭和社会共同支持。
(二)进一步明确督导流程。开展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明察暗访、听取汇报。随机访谈教师、学生、家长等,了解作业、考试、辅导等情况。查阅课表、教研记录等台账资料。
(三)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将每月期通报,督导结果纳入各学校季度和年度教育考核。各学校要向家长及社会公布市教育信访投诉电话,接受家长及群众监督。违规办学行为经核查属实的仍不认真整改,视情节对学校书记、校长进行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大冶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