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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5-07-08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

2025417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通知撤销《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大冶建消[2023]第003号),你单位已无办学(园)前置条件之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存在严重安全问题。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大冶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程序的通知》(冶教社[2012]2号)等文件规定,“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我局于4月18日下达《喜洋洋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告知书》。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现已经生效。

我局依法决定吊销位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坑头路130号、证件号042020660001041的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办学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冶人民政府或黄石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