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要求,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在所管辖国省干线公路区域,启用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
1.试运行阶段:自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止。
2.正式启用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零时起。
二、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点位及路段
大冶市大箕铺邓垅G106线K1280+400处
三、注意事项
试运行期间,经上处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不停车动态称重检测点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存在违法的,将向车辆所有人推送违法信息,予以警告;自2024年7月11日零时正式启用后,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载运车辆所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法超载运输处罚机关、电话
处罚机关: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714-8760023
请广大货运司机自觉遵守货物运输相关规定,依法依规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