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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办事服务指南

发表日期:2022-10-25    文章来源: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一、事项名称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机构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四、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①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五、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

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原件:2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原件:1份(免提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经办人)原件:1份(免提交)

5、委托书原件:1份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