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受理机构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四、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①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第二十二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五、申请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原件:1份
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原件:2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负责人),原件:1份(免提交)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经办人)原件:1份(免提交)
5、委托书原件:1份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