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预公开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大冶城区养犬管理限养区的通告

发表日期:2025-08-19    文章来源:大冶市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城区养犬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养犬限养区范围


大棋路—高铁大道(含大冶北站)—獭山大道—金海大道—桑梓路—中石油四斗粮加油站—金井路—城西路—罗家桥大道—大棋路内圈范围。城区限养区内机关、医院、学校(含幼儿园)以及单位集体宿舍区为犬只禁养区


二、城区限养区养犬严格按照《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14-110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714-3706336


市城管局举报电话:0714-8768500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7日


大冶城区养犬管理限养区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