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

办理居住证之前,这些内容你需要了解~

发表日期:2025-07-24    文章来源:大冶市公安局

盛夏时节毕业生们步入社会

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往户籍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工作生活

别忘了办理好当地的居住证

依据《湖北省居住证服务与管理办法》: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能让你在居住地

可以享受以下公共服务与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二)社会保险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教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在居住地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享有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计划生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免费享受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及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服务;

(六)住房保障服务,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在居住地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照居住地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权利;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免费享受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以及公共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九)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机动车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参加执(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执(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便利。

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此前已经介绍过居住证的办理

还没看过的点这里~

这次和大家聊聊一些关注点

居住证能直接办理吗?

通常情况下,需要先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符合购买房屋、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情形之一,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居民,办理居住登记后,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线上方式:

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报即可,微信端与支付宝端均可进行申报。

居住证相关事项,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首次申领居住证”等都在这里~

 ● 微信端

从公众号菜单“服务”进入微警务,在首页的“居住证业务”即可找到相关事项。


 ● 支付宝端

支付宝搜索湖北公安进入小程序,点击首页的“查看更多”,在“户政”部分即可找到相关事项。


线下方式

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申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 本人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

2.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人像电子照片(对于申请人未提供的,受理部门应当自行采集人像信息,属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发证时间未超过两年的,可以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获取)。

3.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4.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经当地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

5.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具有举办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符合购买房屋、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情形之一,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居民,相应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社保缴纳证明、就读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副本)、结婚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直接申领居住证。

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居住地址变更后怎么办?

依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不再重新换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