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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12-18    文章来源: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还地桥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分解下达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25〕307号),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任务计划370万元,其中,安排劳务报酬不低于180万元。根据以工代赈管理有关规定、省发改委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二、转发下达

(一)受益对象。面向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城镇相关企业失业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

(二)建设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门槛较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县域内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下达方式。要严格落实“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规模和带动群众务工人数确保项目实施能够广泛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下达投资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要加强工作沟通和项目筛查,防止重复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严格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四、其他要求

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可不招标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湖北省2025年第四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