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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财政局行政处罚

发表日期:2024-12-12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2024年财政局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
1中地寅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冶财采罚〔2024〕1号轻微中地寅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在参加由大冶市茗山乡人民政府组织的“湖北省大冶市杨桥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九原区三湖河灌区2017年度田间工程节水改造项目一标段(公益渠东、西支渠衬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拟在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与事实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其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4/09/292025/09/292025/09/29大冶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