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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财政局机构设置

发表日期:2025-02-11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级与乡镇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2、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调整预算情况。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6、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7、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算。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执行全市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和使用。

9、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负责全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服务监管工作。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11、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13、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PPP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和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14、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农村财政财务、政府投资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全市财政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6、按规定下放赋予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工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综合治理、舆情应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后勤、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任务,制定和落实全市财政调研课题研究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进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承办党组议定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内部目标考核、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机关和直属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职工文化、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局机关退休干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2、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全市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上下级财政结算、转移支付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负责财税征收经费政策和经费管理,承担武警、消防、武装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

3、国库股。拟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国库管理与改革工作。

4、预算绩效管理股。拟订预算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负责拟订全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年度计划,会同相关业务股室研究确定全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组织和指导实施全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预算绩效运行实施跟踪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预算绩效有关调研和培训工作。

5、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建设、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PPP相关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和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6、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委、公安、司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政法以及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7、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融媒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8、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的制订,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9、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湖泊、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使用涉农财政资金;承担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相关财政工作。

10、农村股。贯彻执行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巩固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规范“以钱养事”资金保障管理;开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创新;承担全市和美乡村试点(示范片)建设工作。

11、企业金融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供销合作、检验检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落实国家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12、综合会计股。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罚没(财物)收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彩票公益金有关管理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拟订权限内有关税收和非税收入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运用税收和非税收入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权限审批非税收入项目并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市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对外受理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对需要其它科室(单位)办理的事项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督办;监督管理对口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13、财务产权管理股。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完善全市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转让 划转、处置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完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负责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承办市国资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改革发展股。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和市场化转型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整合、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方案;参与指导全市国有企业改制;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提出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所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及其他企业合作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办市国资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国企党建股。宣传费彻党的方针政策;承担对所监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分类完善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指导归口管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归口管理国有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市国资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新冶大道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机关股室负责人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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