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城市综合执法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冶城罚决字〔2025〕第014号)

发表日期:2025-11-21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5〕第014号)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剑桥公馆”项目未经消防备案交付使用行政处罚案

行政执法文号

(冶)城罚决字〔2025〕第014号

违法单位名称

大冶市海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负责)人

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开发建设的剑桥公馆项目2#-7#楼、10#楼、地下室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报送消防备案资料。该项目位于大冶市熊家洲片区沿湖路南侧海雅香山湖二期A地块,于2020年9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动工建设,2024年10月建设竣工验收,2024年12月交付业主。经住建部门认定和调查核实,主要涉及2#、3#、4#、5#、6#、7#楼、10#楼、地下室存在竣工验收后未向市住建部门报送消防备案与抽查相关资料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人民币肆仟玖佰圆整(¥:49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15日

行政机关名称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