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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冶城罚决字〔2025〕第007号)

发表日期:2025-11-21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5〕第007号)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案件名称

大冶市远鹏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恒泰·悦城(1#楼、3#楼、5#楼地下室)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擅自组织施工的行政处罚案

行政执法文号

(冶)城罚决字〔2025〕第007号

违法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负责)人

违法自然人姓名

刘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初,大冶市远鹏置业有限公司在大冶市东岳路街道罗家井路9号投资建设的恒泰·悦城(1#楼、3#楼、5#楼地下室)项目,项目合同造价为2100000元,建筑面积2800㎡,开工前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的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整改;2.根据(202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对你(单位)项目直接负责人作出处单位罚款数额5%的行政罚款,处罚金额为壹仟壹佰伍拾伍元整。(¥:1155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26日

行政机关名称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