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冶城罚决字〔2025〕第018号)
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案件名称 | 湖北中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建设的双港B地块棚户区改造EPC项目(1#楼、2#楼、4#楼、民俗文化中心、附属用房及地下室)违法分包行政处罚案 |
行政执法文号 | (冶)城罚决字〔2025〕第018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湖北中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负责)人 | |
违法自然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0年9月初在大冶市金桥五路东侧、龙盘路北侧实施了将承包建设的双港B地块棚户区改造EPC项目(1#楼、2#楼、4#楼、民俗文化中心、附属用房及地下室),部分楼栋的混凝土浇筑、砖胎膜(砌筑及抹灰)、防水保护层工程,分包给无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公司(黄石青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存在违法分包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限期整改;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湖北省(202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为2240元,大写贰仟贰佰肆拾元整;二、处工程合同价款1005225.735元的0.6%的行政处罚,(1005225.735*0.6%=6031元)大写陆千零叁拾壹元整;三、对单位责任人员肖浩处单位罚款数额6%的行政处罚(6031*0.6%=362元)处罚人民币362元,大写叁佰陆拾贰元整。总计人民币2240+6031+362=8633元,大写捌仟陆佰叁拾叁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26日 |
行政机关名称 |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