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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23-03-23    文章来源: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为魂、大局为上、以人为本、落实为要,牢固树立为民利民便民宗旨,聚焦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城管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手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权利制约和监督,全力推进阳光法治城管建设。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培育法商。一是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执法靠法、遇事找法、管理用法”意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之中,局长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党组成员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始终强调依法行政是城市管理第一行为准则,全局上下必须以法治引领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和应对城市管理各类难题、风险。元月以来,学法活动已成为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局业务会的规定动作,全局尊法崇法氛围日趋浓厚。二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制定《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工作的通知》和《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学法用法计划》等文件,细化了全局法治建设任务,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与讨论通过。

(二)完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我局把政务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从执法主体程序的合法性、裁量情节的合理性、案件或事项先例及风险隐患的可控性等方面对我局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决定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防。二是进一步梳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后城管职能,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支持街道综合执法,推动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渣土、燃气、排水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和执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涉企违规行政执法等清理工作。2022年我局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通知》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登记、编号、发文,未出现因违反程序被市司法局和市人大纠错的情形。截至目前,2022年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中,制定的1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因而继续有效。五是推进轻微免罚清单制度。根据《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精神,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彰显行政执法温度,并按时将免罚清单实施典型案例上报市司法局。

(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监督。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受理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审判机关的生效裁判。认真落实“三书一函”反馈制度,积极回应司法和监察建议。主动接受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始终警惕城管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苗头和倾向,自觉纠正违法违规执法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寓教于法。坚持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城管执法人员履职担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强化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意识。一是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8次。二是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组织局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直面问题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并将评查结果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实现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五)明确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重大主题日为契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利用青铜广场和青龙山公园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助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制作法治宣传栏,增强机关法制氛围。开展城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与建设社区、民主社区和风华社区、向阳社区等17个社区开展了19次城管进社区活动,发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

(六)改进城市管理方式,依法履行职责得到提升。一是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压实街道“三定四有五到位”人员责任,常态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我局共督办查处违法行为2041起,已整改2041起,整改率100%。(其中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畈856起;“十乱”(乱牵乱挂、乱停乱靠、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贴乱画)1097起;户外广告(破损、一店多招、小灯箱、小黑板等)29起;门前三包53起;三定人员着装不规范6起)。2022年共开展专项督查89次(其中联合东岳综合执法中心开展噪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8次;联合各片区执法中心对学校周边“三无”产品进行对接工作15次;建筑工地围栏不规范整治49处;“门前三包”“烟头不落地”专项整治行动12期。),其他工作督查144次(对世纪林、青龙广场的督察);制发交办函12起。二是加强查违控违。在市查违办的指导下,今年以来,下送《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停工通知书》16份,下达《违法建设告知书》7份。向各辖区发送交办函、督办函27份,督导中心城区拆除违建共143次,组织拆违行动182处,合计拆除各类违建面积达40470平方米。协调组织各乡镇、场拆除行动15余起,拆除面积约4500平方米,同时按照上级交办对海雅沿湖路汉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建筑工棚和曹军平户历史遗留违建组织全部拆除到位,共计1200㎡。受理上级部门移交行政处罚案例12起,已完成结案4起,共计处罚金额为263601元。三是加强夜市油烟监管。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餐饮业进行清查,总计有餐饮业813家,包括餐馆363家,早点、小吃382家,烧烤店68家,按照相关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有431家,摸排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740人次,检查餐饮门店1510频次,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55家餐饮门店已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已全部整改到位。油烟净化器设施覆盖已达到98%。四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截至目前对全市不规范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和存在安排隐患的广告牌匾共拆除273块,拆除面积约16640㎡,其中跨街广告牌10块,路铭牌28块,墙体广告牌95块,高空广告牌29块,灯箱111块。五是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整治。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各类检查共计11次,共计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02次,对燃气场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53张,发现隐患160条,完成整改160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场站自查,发现隐患261条,完成整改261条,整改率100%。督促供气企业对用户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812条,完成整改812条,整改率100%。对大冶市勤谦液化气站向无燃气许可资格人员提供气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对黄石市市政建设集团“8.30”挖破冶堪花园市政燃气管道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六是加强渣土运输管控。严格渣土审批,按照各项规定严格各项渣土拖运手续300次以上。按照工作实际情况24小时不间断对城市各路段巡查、共查处各类污染源头70余处。规范建设洗车平台3个,发送交办函、督办函、工作联系函共4份,发送整改通知书7份。出动人力约2600人次,清理污染3000吨,整改污染源头70多处。出动洒水车辆230余台次,用水约860吨,对路面洒水压尘及清洗面积达6万平方米,有力的减轻了车辆带泥上路对城市市容的影响。七是加强宣传工作。在湖北日报刊登宣传稿件12篇,黄石日报、东楚晚报、今日大冶、云上大冶等刊登宣传稿件200余篇,不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尽管近一年来我局在落实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开展了探索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机构工作力量薄弱。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力量薄弱,法治审核环节不到位

2.法治能力有待提高。由于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普遍不强,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还存在一定偏差,特别是重大复杂及疑难行政处罚案件还存在一定瑕疵。城管体制改革不彻底,人员身份仍是依法行政有待解决的难题。

3.执法业务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没有严格遵守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还不够规范,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我局的核心工作来抓,推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始终树立法治信仰,尊崇敬畏法治,坚持作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的先锋和表率。一是带头开展自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精读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二是积极开展局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重点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四是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认真履行出庭义务,积极出庭应诉等。

2.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中关于重大事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对于重大的事项坚持党组会集体研究审核决定。

3.深入推进政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大冶政府网城管执法局专栏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执法主体资格等相关内容,按时在全国共享信用平台双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1件,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行政检查结果40次。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一是积极做好“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宣传及“城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二是积极做好执法证申领工作。今年,11名执法人员经过学习培训,通过专业知识和通用知识测试,顺利取得执法证件。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树立城管形象。一是严格按照年度业务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执法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继续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发展机制,通过人才引进和内部培养的方式,充实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储备。

(二)转变执法方式,推动综合执法。一以推进城管法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放大法治型机关引领功效,持续聚焦城市管理制度化设计和日常管理。二是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参与城市管理,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