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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教育局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大冶市财政局
文件
冶教办(2025)2号
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
根据国家、省及黄石市《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春季中小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黄教计财(2025)1号)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2025年春季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及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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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单位和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 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要及时予以答复。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必须对所有收费内容按教育局统一格式进行公示,收费公示栏要固定悬挂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做到期初至期末保持完好,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方式、投诉电话等,保障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凡未设立收费公示栏的学校,一律不得收费;凡收费公示栏中未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的各项收费收入要严格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必须按规定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平调、挤占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按规定收取的各类代收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要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做到“一生一票”。公办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一律使用财政部门提供的收费票据,民办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一律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收费票据,严禁使用其他票据收费。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严禁出现择校、补课、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教师有偿家教、代收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费用等违规收费行为。对巧立名目、搭车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处,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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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8897521
市发改局 8715096
市财政局 8712392
附件:大冶市2025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收费标准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4日
大冶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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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冶市2025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收费标准
一、幼儿园收费标准
项 目 | 公办幼儿园(生·月) | 民办幼儿园 |
保教费 | 省级示范幼儿园:540元 市级示范幼儿园:390元 市一级幼儿园: 350元 市二级幼儿园: 310元 市三级幼儿园: 270元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 宿费,由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发改部门与园方以合同约定 等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其他民 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 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制定和调 整,在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公示 后收费。 |
住宿费 | 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按政府核定的标准执行。 |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由幼儿园按照家长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 |
代收费 | 包括:体检费、乘车(含校车)费和外出活动费。由幼儿园按照家长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
补 充 说 明:
1.本标准依据鄂发改价调〔2022〕403号、鄂价费〔2014〕95号、冶发改发函〔2021〕8号和冶发改〔2023〕12号制定。
2.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提供住宿服务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 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
3.伙食费和代收费应据实收取、单独建账、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收取或捆绑收取,代收费不得计入幼儿园收入和获取差价.
4.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可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伙食费按照幼儿在园实际天数据实结算、按天计退。
5.幼儿因住院或传染性疾病不能入园的、休学、退(转)园、园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停 学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天计退保教费、住宿费等费用.
6.幼儿园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特 色教育收费,不得违规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7.幼儿园应在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校园公示栏等显著位置、招生简章、入园通知、财务信息公开公告、入园协议中,常年动态公开和更新收费项目、性质、标准及依据、服务内容、财政补助及减免政策、执行时间、投诉电话等内容。按规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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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
项目 类别 | 公办中小学(生 ·学期) | 民办中小学 | |
行政 事业性 收费 | 学费 | 免费 |
民办中小学收 费项目参照公办中 小 学 执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各校合理自主制定。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按公办同类学校规定执行。 |
住宿费 | 按发改局核定标准执行。 |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 |
课后服务 | 城区学校80元/生·月,农村学校70元/生·月 | ||
代收费 | 教科书费 | 免费 | |
教辅 材料费 | 实行“一科一辅”制度,教辅材料价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执行;由学校据实代收、不得营利. | ||
中考报名考 试费 | 90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中考和实践操作。(仅向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收取.) |
补充说明:
1.本标准依据鄂发改价调〔2024〕46号、鄂价费〔2014〕95号、鄂价费规〔2013〕215号、鄂教基〔2021〕1号、鄂教后勤〔2022〕4号、鄂发改价调〔2023〕337号、黄发改收费〔2024〕6号、黄发改收费〔2024〕54号制订。中小学教学用书依据鄂 教基办函〔2024〕21号文件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 工作的通知》要求核定。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据实收取、单独建账、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伙食费根 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课后服务费按黄发改收费〔2024〕54号文件执行,服务性收费按月收取、按天计退,代收费按次收取、按实际提供服务情况计退。
3.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评议公告目录类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学习机等教辅软硬件或资料、报刊、教育类APP等,不得收取网络课程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 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 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4.各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在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校园公示栏、学校网络平台等显著位置常年公示和更新收费项目、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减免政策等,费用收支动态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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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项目类别 | 公办普通高中 (生·学期) | 民办普通高中 | |
行政 事业性 收费 |
学费 | 省市级示范高中:900元一 般高中:630元 |
民办高中收费项目 参照公办高中执行,学费、住宿费收费标 准由各校合理自主 制定。服务性收费、 代收费项目按公办 同类学校规定执行. |
住宿费 | 按发改局核定标准执行。 |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 |
代收费 |
高考报名考试费 | 高考必考和选考考试科目为每人每科35元。必考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选考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生从中选考3个 科目)。(仅向参加高考的学生收费) | |
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费 | 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美术和音乐)、体育与健康:25元/生·科 | ||
教科书 及教辅材料费 | 高一年级≤253元(不含教辅材料费) 高二年级≤315元(不含教辅材料费) 实行“一科一辅”制度,按照“全省统一目录、市州推荐版本,市县监督管理、学校征订代购、学生自愿选购”的原则进行管理。教辅材料价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执行。 |
补充说明:
1. 本标准依据鄂发改价调〔2024〕46 号、鄂价费[2014]95号、鄂价费〔2015〕170号、鄂价费〔2016〕77号、鄂发改价调〔2019〕218号、鄂教后勤〔2022〕4 号制订。中小学教学用书依据鄂教基办函〔2024〕21 号文件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的通知》要求核定。
2. 公办省市级示范高中名单:大冶一中、大冶实验高中、大冶六中、大冶二中。根据鄂发改价调〔2024〕46号规定,取消评定等级后新成立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比照 同等办学条件高中学校确定标准。
3. 民办高中名单:大冶华中学校、大冶市英才高中、大冶聚龙高级中学。
4.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评议公告目录类 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 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 供代购服务。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学习机等教辅软硬件或资料、报刊、教育类APP等,不得收取网络课程费。严禁将讲 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取暖、降温、 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5各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在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校园公示栏、学校网络平台等显著位置常年公示和更新收费项目、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减免政策等,费用收支动态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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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职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项目类别 | 公办中职学校(生 ·学年) | 民办中职学校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费 |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 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 文化艺术类专业:表演、美术、音乐等专业50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 |
民办中职学校收费项目 参照公办中 职 学校 执 行,学费、住 宿费收费标 准由各校合 理自主制定。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 按公办同类 学校规定执行, |
住宿费 | 住宿条件达到鄂价费〔2017〕1号文件规定相应要 求的,按发改局核定的1000元/生学年标准执行,没有达到相应条件的400元/生·学年。增装空调 的学生宿舍,可加收空调住宿费4人间120元,5-6人间80元,7-8人间60元. | ||
服务性收费 | 必须为方便在校学生基本学习和生活,提供正 常教学活动 以外的服务 |
按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具体参照省高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 |
代收费 |
教材费 | 由中职学校根据课程计划选择教学用书,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无偿代购,据实结算. |
补充说明:
1.本标准依据鄂价费〔2017〕1 号、鄂教后勤〔2022〕4号、鄂发改价调〔2024〕46号制订。
2.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3.可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应当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严禁学校将正常教学计划内的理论和实践课程内容转为有偿培训,收取或委托、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耗材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军训费等费用。
4.公办中职学校名单:大冶中等专业学校。
5.民办中职学校名单: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
6.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按规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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