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流程(试行)》,因大冶市赢鼎创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和大冶市乐扬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存在伪造、私自修改消防验收资料等行为,市科技局决定对以上培训机构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核准书予以注销。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1 | 大冶市赢鼎创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91420281MA7FKW1X64 | 大冶市东岳街办大冶大道53号3楼 |
2 | 大冶市乐扬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91420281MA49BREA7P | 大冶市荟萃北路23号荟萃花园6栋23-35号 |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股联系。
地 址:大冶市新冶大道30号
联系电话:0714-3700375
自本公示之日起,大冶市赢鼎创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大冶市乐扬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等两家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核准书同时作废;不得再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特此公示
大冶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