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 注 |
1 | 02-15826、大冶国用(2006)第010204363-1-26 | 叶秋芬陈迪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420281002014GB00198F00010056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大冶大道江浙商贸城118-157号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