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 注 |
1 | 鄂(2023)大冶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862号 | 陈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420281005111GB00050F00030063 |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新冶大道102号恒泰花园3栋1单元1601室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