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7-06 文章来源:大冶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单元号
坐落
备 注
1
鄂(2026)大冶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42号
张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420281001023GB00006F00040128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大棋路10号(正宏·金湖星郡)4号楼2单元2101室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