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6-22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绪明、程凤保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长安南路5号雅兴花园2栋1单元102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7)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111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绪明
程凤保
2026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