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不动产登记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350号

发表日期:2026-06-18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贺和平、李华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大桥路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6)第02012204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贺和平

李华珍

2026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