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5-0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朱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71号东风人家5栋1单元3004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004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松
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