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 权证书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备 注 |
1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9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9栋 | 13714.98/126.82 | 法院强制执行 |
2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88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8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8栋 | 13714.98/85.38 | 法院强制执行 |
3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86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7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7栋 | 13714.98/74.45 | 法院强制执行 |
4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501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6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6栋 | 13714.98/151.71 | 法院强制执行 |
5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5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5栋 | 13714.98/256.80 | 法院强制执行 |
6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91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4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4栋 | 13714.98/533.25 | 法院强制执行 |
7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84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3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3栋 | 13714.98/174.80 | 法院强制执行 |
8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2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2栋 | 13714.98/456.90 | 法院强制执行 |
9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9482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鄂王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420281029009GB12005F00010001 | 大冶市金牛镇堰口村大屋唐小区88号金华庄园1栋 | 13714.98/1473.82 | 法院强制执行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