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10-1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幼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山店镇长山村,《不动产权证》鄂冶林证字(2000)第000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幼华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