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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第352号

发表日期:2025-06-1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

权证书

不动产

权利类型

权利人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面积(㎡)

备 注

1

鄂(2017)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141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武汉黄金楼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420281002018GB00433F00010893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东风东路33号江南名居2栋4单元2803室

27374.69/268.37

法院有效司法文书

2

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31723号、大冶国用(2015)第0020180433-887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武汉黄金楼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420281002018GB00433F00010886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东风东路33号江南名居1栋1单元2803室

27374.69/270.44

法院有效司法文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