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不动产登记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347号

发表日期:2025-06-16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吕晓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金湖大道51号蔚蓝港湾6栋2单元1704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304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吕晓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