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 权证书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 注 |
1 | 鄂(2019)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7484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宁 静 | 420281002004GB00138F00011136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金湖大道73号(外滩首府)3号楼三单元3204室 | 38449.39/203.00 | 法院强制执行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