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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294号

发表日期:2025-05-22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姜树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怡和路8号紫金时代4栋1单元27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8)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01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树英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