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5-22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姜树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怡和路8号紫金时代4栋1单元2701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8)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001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树英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