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4-29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阮开喜、张满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大冶大道39号4栋1单元5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1065,《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8)第010206302-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开喜
张满英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