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4-21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柯群、曹彩云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和平社区商城路4附14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1-私96002327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柯群
曹彩云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