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2-13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湖北维尔斯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冶市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还地桥镇军山路西侧(附属大楼)1-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8字第2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5)第003038GB00501-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湖北维尔斯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冶市分公司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