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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4)第664号

发表日期:2024-12-30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袁友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金牛大道金牛镇招待所红楼,《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156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袁友新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