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2-30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袁友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牛镇金牛大道金牛镇招待所红楼,《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156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袁友新
2024年12月30日